没想到是这样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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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的比赛咋办,名人二代目?
依照国际法基准解决是有道理的。问题是人家这个仲裁庭符合国际法么?联合国都声明这个仲裁庭是“三甲医院里的莆田系”,和国际法院没半毛关系了,这种仲裁庭整出来的仲裁谁家服啊?整个仲裁过程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连一句话都没申辩过,然后几个洋大人在那里胡说八道一通就整出个“强制最终仲裁结果”了。我靠这难道不是开历史倒车的节奏么?他们当这是开巴黎和会分赃呢?现在的中国是满清还是中华民国啊?
川口名人我九号刚在CCG上见过,每年CCG都看见这个大叔的。我靠有种把他签名的高达模型砸烂扔垃圾桶的冲动怎么破?٩(✘д✘๑;)۶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情对中日外交关系的冲击是超大的,不比当年的钓鱼岛事件差。现在事情搞的沸沸扬扬,高达模型的比赛什么的也难搞了吧。只要随便有个万达有头有脸的人乱讲一句话,大家就要掀桌子翻脸不认人的。希望不要再有自以为是的家伙再火上浇油了,不然事情真的一发不可收拾大家一起遭殃。*罒▽罒*
cmy870821 发表于 2016-7-14 00:00 川口名人我九号刚在CCG上见过,每年CCG都看见这个大叔的。我靠有种把他签名的高达模型砸烂扔垃圾桶的冲动怎 …
送我就好了
好好的在日本做你的刚破烂 南海关你日本人什么事
第一,这个红字的所谓“翻译”完全是胡诌,根本牛头不对马嘴。 第二,川口并没有说错啥。
cmy870821 发表于 2016-7-13 23:59 依照国际法基准解决是有道理的。问题是人家这个仲裁庭符合国际法么?联合国都声明这个仲裁庭是“三甲医院里 …
年轻人还是要多学习学习姿势,不要听信网上人云亦云否则只会让人笑掉大牙。
常设仲裁院是根据1899年海牙万国和平会议通过的海牙和平公约设立的, 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际仲裁机构,比1919年成立的国际联盟都还要早20年, 而联合国更是要过近50年后才有。 所以常设仲裁院当然不会跟联合国有什么关系,因为联合国在它面前都只能算孙子辈{:4_122:}
现在的所在地海牙和平宫是卡内基出钱在1913年专为常设仲裁院修的, 1946年才入居的联合国国际法院才是你说的后来承包出去的“莆田系”{:4_102:} 当然常设仲裁院和国际法院不同,并不仅仅是国家间, 也接受个人与国家、国际组织与国家、国际组织间等等纠纷的调停。 但因为解决国与国之间纷争的任务在联合国成立后大多交于联合国的国际法院, 业务上产生了重叠,所以对现代人来说知名度并不高。
顺带,兲朝在还是大清国的时候就参加了万国和平会议,是常设仲裁庭的创始成员国之一。 代表权后来被种花民国继承,在70年代TG加入联合国之后又到了TG手里。 你现在不服人家的裁决,你大可把代表权还给歹丸咯?{:4_102:} 另外常设仲裁院进行调停时,仲裁员是由当事者双方共同选派的, 你大兲朝既然觉得自己有理有据为啥要放弃代表权不肯派自己的仲裁员去跟别人当庭对质, 输了又要说人不公呢?{:4_102:}
KenRB 发表于 2016-7-14 11:02 年轻人还是要多学习学习姿势,不要听信网上人云亦云否则只会让人笑掉大牙。
常设仲裁院是根据1899年海牙 …
本来国际法就是没什么道理的事情 国家关系之间 本质上就不能用法律来衡量 ,基本上仲裁本身就是个笑话。 因为和国家内部不同 ,国际关系并没有一部有绝对强制力的法律来约束 ,基本上维持个基本稳定就不错啦。 南海或者周边的领土问题本来就没有谁对谁错 ,反正我是中国人 我就认为是我们的。 名人是日本人觉得我们观点不靠谱也很正常,他论点感觉也没啥不对。不过事实上仅凭着国际法或者国际惯例来确定领土本来就没有道理 具体还看中国菲律宾双边怎么谈,和其他国际组织关系不大 。而且即使是双边协议也不是永久的,基本上也随关系变化而变化。 所以也不能说名人观点有问题,但也不能阻止我国网友去说南海是我国的。只能说本来这就是一个没有道理的事情,那再怎么说都是说不清的,因为一开始就没有对的人。所以现在最简单的还是中国认为是中国的,菲律宾认为是菲律宾的,然后出现冲突,要么靠双边协议,要么武力冲突谁有实力谁说话。反正现在菲律宾没实力,肯定要怂的。至于国际上,本来就没有公理的问题,反正任何观点都站得住脚,是或者不是都不要过分指责其他人的言论就好。 所以说作为中国人我个人肯定是支持中国的观点,但是并不会因为日本人和我观点不一样就恶心他们。因为这事情没什么对错,只有硬实力。
关键不在于他有无讲错,而是作为一名知名人士,应当尽量避免在公开场合谈及敏感的话题,或者发表某些观点。因为每个人的理解角度不同,好容易会损害到别人的感受~~
还有就是,不公是肯定的。据我所知(有错,还望指正)国际仲裁应当是双方发起的,这次南海肯定是菲律宾单方发起的,TG不可能发起……所以这次仲裁有理但毫无意义可言,当然TG也不是讲什么法律精神的(违背了《海洋法公约》)……还有,不能因为海牙那边早成立,就说它公平公正,敢问一句,背后确定无利益集团?仲裁院跟联合国一样都是废的,会费交多了,你就可绑架操纵。天朝不参与这次仲裁才是明智的。下一步,退出埋《公约》,继续抱着南海就对了~~
最后,作为一名模型爱好者,我还是继续玩我的模型去了,川口什么的,由得佢~~
alive12th 发表于 2016-7-14 11:58 关键不在于他有无讲错,而是作为一名知名人士,应当尽量避免在公开场合谈及敏感的话题,或者发表某些观点。 …
个人也很同意你的说法,其他不论既然是网红,你得到了人气,那么你的言谈势必影响到很多人,那么就要注意受众情感。又要吃草还不肯跑快,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Vajra 发表于 2016-7-14 15:28 个人也很同意你的说法,其他不论既然是网红,你得到了人气,那么你的言谈势必影响到很多人,那么就要注意 …
这说法支持
alive12th 发表于 2016-7-14 11:58 关键不在于他有无讲错,而是作为一名知名人士,应当尽量避免在公开场合谈及敏感的话题,或者发表某些观点。 … 知名人士就不能发表个人的意见了?这是什么逻辑? 而且推特本来就只有follow的人才看得到,并非面向不特定多数大众, 你不喜欢看不follow他就是了,反而怪他不应该说这未免太无理取闹。
而且什么叫“敏感话题”?惧怕别人提不同意见本来就是自己心虚没底的表现,唔。 你们既然觉得TG的主张有理有据那你们摆事实讲道理就可以, 但是看看那些去喷他的“小将”,道理半句讲不出只会一味地爆粗甚至人身威胁, 最搞笑的是连人身威胁都还只敢说“来中国打死你”,你那么牛逼你怎么不去日本打死他呢, 敢情连这骨气都只值五毛钱么{:4_102:}
另外,仲裁当然是单方面发起的。 就好比我说你欠我一百块钱不还,难道还要先经得你同意我才能告你? 结果不利于自己就是“背后有人绑架操纵”? 英国和毛里求斯争印度洋里查戈斯群岛的主权,去年常设仲裁院刚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判给了毛里求斯, 请问背后是谁在绑架操纵?照你说的毛里求斯应该塞钱塞得比约翰牛多得多是吧?{:4_102:} 况且这次常设仲裁院的裁决并非完全不利于兲朝, 因为他否定了那些在礁石上人工填出来的“人工岛”都不作数, 这并非仅是针对兲朝,也适用于南海争端中的任何一方,甚至适用于日本人在太平洋里填的沖ノ鳥礁, 兲朝本来可以用这好好做做文章的,结果现在TG死不承认仲裁结果,把大好的机会都浪费了, 日本人反而松了口气,只能说某刁政权的外交手腕蠢到爆{:4_128:} 现在五毛小将的智商也是连年下滑,在21世纪的今天竟然还能被这种50年前 已经被X人帮用到烂的空洞无物的口号式运动乖乖牵着鼻子走,越活越回去了{:4_128:}
KenRB 发表于 2016-7-14 16:33 知名人士就不能发表个人的意见了?这是什么逻辑? 而且推特本来就只有follow的人才看得到,并非面向不特定 …
前辈, 1.知名人士尽量不要在公开场合发表敏感意见(主要就政治方面)是基于最基本的商业逻辑。 2.敏感话题不是基于有无底气的问题。敏感话题有一特征,就是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情感,举个简单例子,我不认同某一宗教,在餐厅问一群教徒,你们干嘛不食猪肉,猪肉能吃,也很好吃啊,我只是尝试通过理性思维去解释给他们听啊,我有错吗,我无错,但刚才的话语已经伤害了一部分人的感情(就是“你很理性,但我是感性的”)。再者,不管是否5毛党,我深信,川口的言论已经引起国内一部分的模型玩家会因为个人情绪或分析问题角度不同而感到气愤或者痛心。要明白,整个社会体系不是构建在一个纯理性思维模式上的,再来个例子,点解话国内甘多合理无害的城市设施,到头来会因为民众的意愿而搁置停建呢?前辈有无深入思考过这问题的背后。世界并非1+1=2,非黑即白的。一句到尾,现实世界,你有理,都不是你大晒,不是一条逻辑思维题。 3.OK,我无知,仲裁可以单方发起。但另一个问题来了,结果我必须接受?再来个例子,我犯事,我被判有罪,我被收监,但我从头到尾都是否认控罪的,但我还是被收监了,因为表面证据供词成立了,现在不管我是否无辜,为何我被收监,因为有暴力机关在强制执行。回到南海,在无强制执行机构的情况下,我不能依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去行事吗?站在统治者和国家利益的角度,否认仲裁,很明智,我会因为几块“人工岛”的问题而放弃一个南海?还有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问题不是谁有无理的问题,是比谁Dick大的问题(军事实力)。 英国和毛里求斯争在印度洋那个XXXX岛的主权。结果永远是表面的,我们来分析下,首先,假设我们不知仲裁院是否公平正义的,那按我先前的逻辑,就结果来看有4种情况:1.收钱,但毛给钱比英多(英还可能没给);2.收钱,但毛英都没给,仲裁院依法例行事;3.收钱,但毛英都没给,仲裁院依意志行事(即考虑到自身利益,含声望);4.不收钱,仲裁院依法例行事;5.不收钱,仲裁院依意志行事。我能想到的情况就有5种,然后前辈说根据一个判决结果,你能判定仲裁院是个公平正义的机构……不敢苟同。还有就是,英国根本不用去阻碍判决结果,好简单,“根据我大英帝国的法律和国家利益,岛是我们的,有本事拿着判决书过来拿吧”。所以到目前为止,英还是实际控制着岛。 点解我话这次南海仲裁毫无意义呢,我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去判断的: 1)仲裁是否有理有据(我认为有的) 2)仲裁整个过程是否完全透明,公平,公正(我深表怀疑) 3)仲裁研究人员是否非常理性去处理研究问题(我不敢肯定,应该过关吧) 4)判决结果是否双方必须接受和执行(明显不是) 5)是否有国际执行机关强制双方接受和执行(没有吧) 6)是否有办法规避或逃避判决结果(退出《海洋法公约》就行) 上述6项有一样是负面的,该仲裁就毫无意义,或者说是一场show,当然TG会丢丢面子(经常丢面子的说……) 4.那个“沖ノ鳥礁”,同理,做做文章没实质意义,如果做文章可行,毛子早归还了土地给天朝与日本,关键还是看你实力。 5.TG处事能力超群已经不是新闻,某人不懂外交只会权术,人尽皆知,我认同。 6.那群五毛根本不是我们讨论的关键点,所以我是不理会他们的,五毛喷就喷,但川口已经影响了在国内部分模型玩家心中的形象感(商业角度啊)
最后,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是相互理解,尊重,和不伤害。人不是数学模型,无纯理性可言,能以简单讲的道理来成为交往或沟通手段?客观的永远只有眼能看到的事实,凡是个人观点都是主观的,只是角度不同,也没有对错之分。喷子骂川口,那些喷子也有可能是普通的模型玩家,他们或许只是因为情绪高涨,爱国来潮,闹着玩,跟骂爽……各种动机,何必猜测。只讲动机,不讲逻辑,处事会不灵;只讲逻辑,不讲动机,处世会不灵。所以新人类为什么和OT这么多年都不能彼此理解。
以上纯为分享与讨论,没有说教之意,仅是个人观点,无需接受,食饭去~~
这很奇怪么 吐个槽而已 而且我感觉这也是炒作的一种吧 可能他认为和他持同样观点的人很多吧 而且这在除当事方的其他地方也不算啥敏感话题吧 毕竟领土这东西总是随实力在变化的 见多了也就不奇怪了。。。
{:4_88:}现在的意大利和以前的罗马有半毛钱关系……自称继承者的两个,一个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不帝国,且已经不在了的神圣罗马帝国,一个承自东罗马帝国也已经不在了的拜占庭……如果按照历史的话……现在的意大利应该分裂成伦巴第、威尼斯、教皇国、那不勒斯、西西里和撒丁
而苏联本来就是共和国联盟,统治法理源自各个加盟国的GCD都受苏联GCD领导
alive12th 发表于 2016-7-14 19:30 前辈, 1.知名人士尽量不要在公开场合发表敏感意见(主要就政治方面)是基于最基本的商业逻辑。 2.敏感话 … 不不不,你没有搞明白问题的本质。 我在LS已经说过了,推特并不是什么“公开场合”。 川口说得极端点只不过是在自言自语,他没有能力把自己的推文强制推送到你们的手机上, 能看到他的“自言自语”的只有那些自己主动去跟他推的人。 发推这一行为本身的受众是相对固定的,且有“都是乐意听我说话的人”这一前提, 并不包含特意要说给“不特定多数的大众”听的意图在内。 更何况推特在兲朝大陆是被墙的,因此川口就算发表的言论再偏激, 也不可能包含任何要“说给大陆玩家听见”的意图。 因此这和你举的跟绿教徒去说“何不食猪肉”的例子完全是两码事。
所以问题的本质不是川口说了什么,因为除非这话是他来兲朝参加活动时特意说的, 否则他在墙外某个不存在的SNS上无论说了什么,在“正常情况下”都是不可能传到墙内来的, 而恰恰是有某些明明是自己主动翻墙去跟他推的, 却特意要把他的推截了图还要配上狗屁不通的所谓“翻译”拿回墙内大肆扩散, 这些自称的所谓兲朝“爱国模友”才是真的不知是何居心。 换言之,川口并没有“恶用”他作为名人的影响力,反而正是那些不怀好意的炒作者在借刀杀人, 企图利用他的影响力来传播有利于自己的某些价值观。 所以,在这桩事件上,川口不是加害者,而恰恰是俗称“狩猎名人”的受害者。
KenRB 发表于 2016-7-14 21:32 不不不,你没有搞明白问题的本质。 我在LS已经说过了,推特并不是什么“公开场合”。 川口说得极端点只不 …
推特跟微博一样,就是公众场合,关注即可观看,各种名人推特言论天天上新闻呢。所以在上面说敏感话题在商业圈里通常不明智(你或许讲道理,但是你伤害了别人),当然他表达他的政治立场,是他的权利,没有“错”,掉粉而已。
从结果上来看,他的言论就是被国内的人看到了。而且谁传播的其实不重要,他言论是否恰当,是否“正直”,并不会因为传播的人有“不良居心”而改变。
此外,普及一下:仲裁是双方的,一方拒绝,即没有约束力。然而从政治角度讲,它的判决有法律基础,等于请了个专业律师公开分析案件,即使中方拒绝,也还是给了中国一个下马威。
我对LS的人们真是无语,有人一口一个”兲朝”的说着,就不知道先让对方改口吗,都不是中国人?虽说古同”天“,但我想我没有过分解读吧,至少我和日本人或是美国人等说话,不会先说“鬼子”等词,能先麻烦你改口吗,我可不想出章。川口在这件事上确实是守害者,就如同毕福剑一样,不过那也不值得可怜。背后说了做了会惹人不高兴的事,哪怕说得对,做得对,别人不高兴甚至起了摩擦也是活该吧,要怪也只能怪传的人,更何况只是没什么错,甚至有错。补充说下常设仲裁院老是老,但现在无法和联合国国际法院比,而且那个临时仲裁庭和常设仲裁院也就只有“半毛钱”关系,难道不是“莆田系”。最后就红字说说吧,历史依据与法律依据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我想除了日本人不会有人认为日本因为占领能东南亚一段时间就对东南亚拥有历史性权利,德土也不会认为对欧洲有历史性权利,中国也不认为拥有对越南的历史性权利,历史性权利也不是占领了1段时间就能拥有的。
这帖子看完就感觉有些傻逼就是看了点百科就以为自己啥都懂了
似乎没有搞明白问题本质的并不是我啊…… 1.“我在LS已经说过了,推特并不是什么‘公开场合’。”这不紧要,因为“公开场合”有它的定义,你承认与否是你的个人问题。客观事实就是推特是公开场合。 2.“川口说得极端点只不过是在自言自语”,公开场合发文的意图改变不了对公众影响的结果,还有,你怎么知道川口在自言自语?我们不能明确他的动机,也可能他就是打算伤害我们华人模友的感受;“他没有能力把自己的推文强制推送到你们的手机上,能看到他的‘自言自语’的只有那些自己主动去跟他推的人。”首先,这是个信息发达的世界,基于这点,我都懒得解释了…再者,关注他的人里面,无华人?无华人模友?无中国人?无中国模友?前辈你在他粉丝页面全核对过了?好,我现在假设都没有,但不要紧,有各种方式有能力令川口的推会送到我们面前,就结果而言,我是对的,因为我们确实看到他的推。 3.“并不包含特意要说给‘不特定多数的大众’听的意图在内”。还是那句,你咋知道?我现在立个坏心眼,扮演一个黑暗版川口(别当真):TM的,现在老子就是伤害一波我的天朝模友粉丝,就发南海新闻刺激一下!!我们不能从表面就看到动机和意图。还有那个“不特定多数的大众”,在公开场合说话,等于和公众说话,啥是公众?你可以理解为全世界的人。 4.天朝有墙,是有…不可以翻吗……而且,有墙与否对公开场合没影响,举个例子,看看香港那个 何韵诗 吧。 5.那个“不食猪肉”的例子呢,可能我理解不清前辈的意思,与问题有点出入,因为我完全无意识到关键点竟然落在了“推特并不是公开场合”的纠结上……我主要想表达,理性不是人与人之间沟通交际的唯一标准。你自认为理性地认为一名公众人物理性地不带特殊意图地发表了一个言论,基于你自己的理性分析,这言论没什么特别。OK,无问题。但别人怎么看有别人的一套方式,正如我上述的,可能因为情绪高涨,爱国来潮,闹着玩,跟骂爽……各种动机,各种感性,各种理性,各种不理性等等。我也可以来个理性分析,我自认为理性地认为,川口在利用舆论来测试国内对“川口”这品牌度,顺便借事件提升下知名度,好让未来能在大陆搞点活动,捞一把,事件闹大了道个歉就行了……皆可。关键要明白,为什么一个普通的嘎仔(广东广府话地区对日本人的称呼)发个推不会传到我们这边,一个川口发个推就传来了呢?就是因为他是公众人物!要注意公开场合说得每一句!! 6.“问题的本质不是川口说了什么”,这点建议大家先保留一下。我之前强调人与人之间有一点是不伤害,我们是难以自行判断得知自己的言论或行为是否伤害了他人。加上川口身份特殊,是公众人物,应该避免出现任何一个对他人感受造成伤害的情况,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的机会!所以回到我的观点就是一直强调的,知名人士尽量不要在公开场合发表敏感意见。 7.是何居心不紧要,正如LS网友说的,“从结果上来看,他的言论就是被国内的人看到了。而且谁传播的其实不重要,他言论是否恰当,是否‘正直’,并不会因为传播的人有‘不良居心’而改变。”如果按照前辈的逻辑,意思就是,我在一条小巷里虐待了一个兔子,假如事件不曝光,我就没有虐待兔子,没有伤害到某些爱兔人士的感受。如果曝光了,怪就怪告密者,我根本没打算伤害爱兔协会成员的感受啊,我都是在小巷里虐待它的,又不是在你们面前直播。(……) 8.不是说川口一定就是加害者,但不管他言论意图如何,已经造就了一个话题——“川口名人就南海事件发表的言论伤害了部分中国模型玩家”,这已经构成了一个客观事实,即使他不是加害者,也已经不自觉地成为了事件的参与者。
综上,1)知名人士尽量不要在公开场合发表敏感意见,2)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是相互理解,尊重,和不伤害。~~
passacaglia 发表于 2016-7-14 23:54 推特跟微博一样,就是公众场合,关注即可观看,各种名人推特言论天天上新闻呢。所以在上面说敏感话题在商 …
深表认同。 还有,感谢科普,指出“仲裁是双方的”~~
此处应该有此图!
Young 发表于 2016-7-15 14:10 此处应该有此图!
不应该是金属傻子那摸着老太婆吗!(╯`皿′)╯(┻━┻
alive12th 发表于 2016-7-15 14:03 似乎没有搞明白问题本质的并不是我啊…… 1.“我在LS已经说过了,推特并不是什么‘公开场合’。”这不紧 … 诚然如你所说,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而信息的流向和扩散方式常常不受我们控制, 尤其是名人,更是不知何时何地任何琐事就会被人拿出来曝光, 你在公厕里哼几句小调说不定就会被人录下来传到网上, 在饭店吃顿饭、路过书店翻翻杂志说不定你点过的菜、看过的书目等等 就都会被店员爆到网上然后被人评头论足。 那你是不是又该说,因为你是名人,你做的任何事都有可能曝光在网上给全世界任何人看到, 所以你在饭店吃饭时也绝不应该点猪肉,因为某个店员在网上爆出来的你的点菜单 指不定就会被哪个绿教徒看到把人的情感”伤害”了? 照你说的,全世界但凡是小有点名气的人,是不是就全得在戒备森严完全隔音的小房间里, 面对严格甄选绝不会把听到的内容转发一个字到外界的听众时这样 能对自己发出的信息流向100%可控的情况下方才有发言的资格咯?
按你的逻辑,川口不能排除自己的follower里有兲朝人的可能性 (我们姑且先不去谈兲朝人是否就一定会被他的言论“伤害”), 也不能排除自己发的任何推文都有被人截图加工传回墙内的可能性, 所以就不能否定他有要故意伤害兲朝人民感情的意图, 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有罪推定。 换句话说,你拿着串里脊肉在街上边走边吃,虽然你认为自己并非走在回民聚居区自觉没啥问题, 但是你仍然无法100%排除你吃猪肉的场景会被偶然出现在回民聚集区外的回民看见, 也无法排除有人会故意拍下你吃猪肉的照片回去在回民群体中传播的可能性, 所以我也可以说你就是在故意伤害回民的宗教感情咯?
另外,对新闻时事的吐糟和虐待动物能相提并论? 虐待动物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对新闻时事吐糟不管他是吐正吐歪, 不仅不违法更是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 这俩能强行混为一谈?说得难听点你这已经是在恶意偷换概念了。 还是说,小将们只是单纯在嫉妒别人能享受到自己没有的自由?{:4_102:}
KenRB 发表于 2016-7-15 15:15 诚然如你所说,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而信息的流向和扩散方式常常不受我们控制, 尤其是名人,更是不知 …
前辈和 alive12th 的分歧在于“推特是否一个公开环境” ,然后从结论来说我是支持alive12th的。这分开两个方面的原因:
1.从中国环境来看,川口本人来了这么多场公开展会,签了这么多名,他本人应该做好了在中国“成名”的准备。自然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中国有墙?拜托,无论是TG还是日本人都知道我们会翻墙这件事。就像PMGO锁区一样,起码在做一件事之前想好牵连到的一切人和事,要不然当初就别来中国做展会嘉宾。
2.从日本环境来看,作为一个“爱国”日本人发这种言论也属于正常。但他是公众人物,无论是不是有心人士还是无心转发,川口本人也要想到一传十,十传百的后果。在不确定发布来源的情况下这是绝对有可能出事的。说不定这是他邻居不爽他而恶搞的后果;也说不定我们没什么反应,反倒B社明天就要炒他鱿鱼。
言论传播是肯定的,结果有许多种,但负责的人是他自己。一般人也就是在群里说两句当笑话,但一旦有名气了就得三思而后行。否则经纪人和形象团队就得失业了
kesselring 发表于 2016-7-15 02:24 这帖子看完就感觉有些傻逼就是看了点百科就以为自己啥都懂了
我也认为是这样{:4_125:}
有件事值得说一下,貌似在这些可能引发争议的言论发出的当天晚上,川口就删除了这些推文,连同几条谈论日本国内政治的推特一起删除了。。。现在再去川口的推特,基本只剩模型相关的东西。。。
KenRB 发表于 2016-7-15 15:15 诚然如你所说,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而信息的流向和扩散方式常常不受我们控制, 尤其是名人,更是不知 … 怎讲好呢,前辈的意思,其实我是明白的,可能是前辈没理解我的意思。 前辈的意思是:既然不是违法的事情,你就有权利去做,且有自由去做。做出来如果会让别人受到伤害,是他的事,不关你事,你只是按照你的意愿去干而已,没别的意思。(有错指正吧) 我的意思是:既然不是违法的事情,你就有权利去做,且有自由去做。做出来如果会让别人受到伤害,就尽量不要做(这是站在做人的角度;站在商业的角度,就是千万不要做)。 其实这里涉及一个哲学和价值观的问题,本人的阅历和学识尚浅,不深入探讨了,就抛个命题出来吧:在合法的情况下,我有权利有自由做任何一样我想做的事情,但在有可能伤害到别人的情况下,我是否会继续做?(这问题取决于个人的价值观,没有错对之分) 从头到尾,我没有说过川口这么做是错的,也没有说你不能这么做,你也有权利有资格这么做!只是说作为公众人物应当尽量避免说些敏感话题(让他人受到伤害),务必请注意我的字眼。加上强调过只是个人观点,并不是说我说的就是真理。还是那句,只讲逻辑,不讲动机,做人处世会不灵(当然,每个人的处世原则不同,有的人喜欢一个人,比较遵从自己的内心,也不太想在现实世界与他人有过多的交往,朋友多少也没关系,这就另当别论了) 1.关于某宗教的那个例,本人可能举了个让人误解的例子,其实我是想表达凡事不能只从理性或逻辑去应对。既然前辈提到,就说说吧,希望把误解化掉。 我没看过教义,所以先假设:向某教徒展示食豚是一种侮辱或不尊重行为。如果根据这假设,那么如果你自己把食豚照po上网,就是一种不尊重行为,因为你向公众展示了(我猜: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展示食豚应该不构成不尊重的)。 还有,这里前辈偷换了概念。【川口→公众】不等同【我食豚→被拍照→公众】,正解为【我食豚→公众】,是自己po,“某个店员在网上爆”是别人po上网(公众),如果是别人po你食豚,那就不是你在伤害了。 “能对自己发出的信息流向100%可控的情况下”这个看个人吧,有些公众人物确实会因为形象问题严格把关的,至于“发言的资格”……肯定是有,请前辈不要歪曲我的观点,我没说没这资格,没这权利,没这自由……尽管会伤害到别人,你也是能够这样做的。 2.前辈提到一个关键点,“被人截图加工”,这就是别有用心。但这有个大前提,就是川口的语句被改动过。那有吗?我在组织的群里得知后,便爬了过去看推,字句没错,没P过。但那翻译是否加工,见仁见智,毕竟不是个个都学过日语,也不是个个水平都N1、N2。 至于“有罪推定”的话,这对我的指控有点大……川口无违法,何来罪?我当时只是说是伤害国民情感这件事的参与者而已(这里也有个前提,“伤害了”,没伤到任何一个人的感情,就不构成改事件),我这不叫有罪推定,叫合理怀疑(请前辈不要滥用专业的法学字眼……)。请不要再曲解我的意思,川口没犯罪,完全可以这么做。 那个“故意伤害回民的宗教感情”的话。沿用上述假设:展示食豚是不尊重行为。先来复述一下【我食豚→被某民拍照→某民聚居地】,那就不是我在故意伤害啦……再来,我食豚被某民看到,那对不起,也不是我故意做出伤害行为,虽然已经对那民构成了不尊重行为。 那么关于意图,还有两个问题,1)被他人怀疑是故意的;2)我是否故意。前者毫无疑问,肯定会被怀疑,就好像很多人怀疑川口发文的意图;后者,我是否故意只有我自己知道,毫无意义。既然前辈举得出这个例子,就应该很明白我为什么说“应该避免出现任何一个对他人感受造成伤害的情况,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的机会!”原因很简单,别人可以就你已经做出的伤害行为作出合理怀疑,至于你的意图已经不重要。当然,你也大可不用理会别人感受就是了…… 3.另外,那个“虐待动物”的例子呢,又产生误解了,我的锅,其实当时我只是想表明,行为做出之后,性质不会因为是否被公诸于世而产生改变,做了就做了,吐糟了就吐糟了。所以实在无偷换概念之意,只是前辈把重点落在了“行为的内容上”,忽略了我的则重点。我换个说法吧,我偷偷向A妹子表白和示好,A妹子和A君是情侣,关系和谐融合,但这次撬墙角A君不知道(假设受伤害的只会是他,且他永远不知道),那么我这个行为是否算个伤害别人的行为呢?(其实这问题可以上升到哲学层面去讨论,当然,我没这个水平……也没这必要)但如果撬墙角被曝光,A君知道了,那基于已经伤害了他人的情况下,我还可以继续求爱的,因为恋爱自由,且撬墙角不犯法,那我求爱A妹子这行为好不?这见仁见智,你问我的话,我认为不好,因为会伤害到A君。同理,如果川口问我,po文好不?我会建议他不要,作为公众人物应当避免出现任何一个对他人感受造成伤害的情况,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的机会。当然,如果文前辈的话,你应该会说,可以啊,虽然你是个名人,但也是普通人,我们有言论自由嘛,发表一下个人看法没问题的(我猜的,说错打我吧…)。 要明白,我给出的只是一个指引,并不是标准。请不要加以极端化~~
说个讨论外的话题。 前辈应该不是从事法律事务相关行业的,而是从事专业技术类的人员,并且是理工科背景的? 别介意我这么问,无冒犯之意,因为我是心理学相关的,习惯了从交谈中推断一些事物,职业病……(当然,可以无视这无聊的问题……)
最后,点个题吧,毕竟这里是讲高达的。—— 只有彼此理解、尊重、不伤害,NT和OT才能携手共创UC的新时代!!!~~
∑(゜ロ゜;)~~
对了,为什么现在不见了那些MS方块头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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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的比赛咋办,名人二代目?
依照国际法基准解决是有道理的。问题是人家这个仲裁庭符合国际法么?联合国都声明这个仲裁庭是“三甲医院里的莆田系”,和国际法院没半毛关系了,这种仲裁庭整出来的仲裁谁家服啊?整个仲裁过程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连一句话都没申辩过,然后几个洋大人在那里胡说八道一通就整出个“强制最终仲裁结果”了。我靠这难道不是开历史倒车的节奏么?他们当这是开巴黎和会分赃呢?现在的中国是满清还是中华民国啊?
川口名人我九号刚在CCG上见过,每年CCG都看见这个大叔的。我靠有种把他签名的高达模型砸烂扔垃圾桶的冲动怎么破?٩(✘д✘๑;)۶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情对中日外交关系的冲击是超大的,不比当年的钓鱼岛事件差。现在事情搞的沸沸扬扬,高达模型的比赛什么的也难搞了吧。只要随便有个万达有头有脸的人乱讲一句话,大家就要掀桌子翻脸不认人的。希望不要再有自以为是的家伙再火上浇油了,不然事情真的一发不可收拾大家一起遭殃。*罒▽罒*
cmy870821 发表于 2016-7-14 00:00
川口名人我九号刚在CCG上见过,每年CCG都看见这个大叔的。我靠有种把他签名的高达模型砸烂扔垃圾桶的冲动怎 …
送我就好了
好好的在日本做你的刚破烂 南海关你日本人什么事
第一,这个红字的所谓“翻译”完全是胡诌,根本牛头不对马嘴。
第二,川口并没有说错啥。
cmy870821 发表于 2016-7-13 23:59
依照国际法基准解决是有道理的。问题是人家这个仲裁庭符合国际法么?联合国都声明这个仲裁庭是“三甲医院里 …
年轻人还是要多学习学习姿势,不要听信网上人云亦云否则只会让人笑掉大牙。
常设仲裁院是根据1899年海牙万国和平会议通过的海牙和平公约设立的,
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际仲裁机构,比1919年成立的国际联盟都还要早20年,
而联合国更是要过近50年后才有。
所以常设仲裁院当然不会跟联合国有什么关系,因为联合国在它面前都只能算孙子辈{:4_122:}
现在的所在地海牙和平宫是卡内基出钱在1913年专为常设仲裁院修的,
1946年才入居的联合国国际法院才是你说的后来承包出去的“莆田系”{:4_102:}
当然常设仲裁院和国际法院不同,并不仅仅是国家间,
也接受个人与国家、国际组织与国家、国际组织间等等纠纷的调停。
但因为解决国与国之间纷争的任务在联合国成立后大多交于联合国的国际法院,
业务上产生了重叠,所以对现代人来说知名度并不高。
顺带,兲朝在还是大清国的时候就参加了万国和平会议,是常设仲裁庭的创始成员国之一。
代表权后来被种花民国继承,在70年代TG加入联合国之后又到了TG手里。
你现在不服人家的裁决,你大可把代表权还给歹丸咯?{:4_102:}
另外常设仲裁院进行调停时,仲裁员是由当事者双方共同选派的,
你大兲朝既然觉得自己有理有据为啥要放弃代表权不肯派自己的仲裁员去跟别人当庭对质,
输了又要说人不公呢?{:4_102:}
KenRB 发表于 2016-7-14 11:02
年轻人还是要多学习学习姿势,不要听信网上人云亦云否则只会让人笑掉大牙。
常设仲裁院是根据1899年海牙 …
本来国际法就是没什么道理的事情
国家关系之间 本质上就不能用法律来衡量 ,基本上仲裁本身就是个笑话。
因为和国家内部不同 ,国际关系并没有一部有绝对强制力的法律来约束 ,基本上维持个基本稳定就不错啦。
南海或者周边的领土问题本来就没有谁对谁错 ,反正我是中国人 我就认为是我们的。
名人是日本人觉得我们观点不靠谱也很正常,他论点感觉也没啥不对。不过事实上仅凭着国际法或者国际惯例来确定领土本来就没有道理
具体还看中国菲律宾双边怎么谈,和其他国际组织关系不大 。而且即使是双边协议也不是永久的,基本上也随关系变化而变化。
所以也不能说名人观点有问题,但也不能阻止我国网友去说南海是我国的。只能说本来这就是一个没有道理的事情,那再怎么说都是说不清的,因为一开始就没有对的人。所以现在最简单的还是中国认为是中国的,菲律宾认为是菲律宾的,然后出现冲突,要么靠双边协议,要么武力冲突谁有实力谁说话。反正现在菲律宾没实力,肯定要怂的。至于国际上,本来就没有公理的问题,反正任何观点都站得住脚,是或者不是都不要过分指责其他人的言论就好。
所以说作为中国人我个人肯定是支持中国的观点,但是并不会因为日本人和我观点不一样就恶心他们。因为这事情没什么对错,只有硬实力。
关键不在于他有无讲错,而是作为一名知名人士,应当尽量避免在公开场合谈及敏感的话题,或者发表某些观点。因为每个人的理解角度不同,好容易会损害到别人的感受~~
还有就是,不公是肯定的。据我所知(有错,还望指正)国际仲裁应当是双方发起的,这次南海肯定是菲律宾单方发起的,TG不可能发起……所以这次仲裁有理但毫无意义可言,当然TG也不是讲什么法律精神的(违背了《海洋法公约》)……还有,不能因为海牙那边早成立,就说它公平公正,敢问一句,背后确定无利益集团?仲裁院跟联合国一样都是废的,会费交多了,你就可绑架操纵。天朝不参与这次仲裁才是明智的。下一步,退出埋《公约》,继续抱着南海就对了~~
最后,作为一名模型爱好者,我还是继续玩我的模型去了,川口什么的,由得佢~~
alive12th 发表于 2016-7-14 11:58
关键不在于他有无讲错,而是作为一名知名人士,应当尽量避免在公开场合谈及敏感的话题,或者发表某些观点。 …
个人也很同意你的说法,其他不论既然是网红,你得到了人气,那么你的言谈势必影响到很多人,那么就要注意受众情感。又要吃草还不肯跑快,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Vajra 发表于 2016-7-14 15:28
个人也很同意你的说法,其他不论既然是网红,你得到了人气,那么你的言谈势必影响到很多人,那么就要注意 …
这说法支持
alive12th 发表于 2016-7-14 11:58
关键不在于他有无讲错,而是作为一名知名人士,应当尽量避免在公开场合谈及敏感的话题,或者发表某些观点。 …
知名人士就不能发表个人的意见了?这是什么逻辑?
而且推特本来就只有follow的人才看得到,并非面向不特定多数大众,
你不喜欢看不follow他就是了,反而怪他不应该说这未免太无理取闹。
而且什么叫“敏感话题”?惧怕别人提不同意见本来就是自己心虚没底的表现,唔。
你们既然觉得TG的主张有理有据那你们摆事实讲道理就可以,
但是看看那些去喷他的“小将”,道理半句讲不出只会一味地爆粗甚至人身威胁,
最搞笑的是连人身威胁都还只敢说“来中国打死你”,你那么牛逼你怎么不去日本打死他呢,
敢情连这骨气都只值五毛钱么{:4_102:}
另外,仲裁当然是单方面发起的。
就好比我说你欠我一百块钱不还,难道还要先经得你同意我才能告你?
结果不利于自己就是“背后有人绑架操纵”?
英国和毛里求斯争印度洋里查戈斯群岛的主权,去年常设仲裁院刚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判给了毛里求斯,
请问背后是谁在绑架操纵?照你说的毛里求斯应该塞钱塞得比约翰牛多得多是吧?{:4_102:}
况且这次常设仲裁院的裁决并非完全不利于兲朝,
因为他否定了那些在礁石上人工填出来的“人工岛”都不作数,
这并非仅是针对兲朝,也适用于南海争端中的任何一方,甚至适用于日本人在太平洋里填的沖ノ鳥礁,
兲朝本来可以用这好好做做文章的,结果现在TG死不承认仲裁结果,把大好的机会都浪费了,
日本人反而松了口气,只能说某刁政权的外交手腕蠢到爆{:4_128:}
现在五毛小将的智商也是连年下滑,在21世纪的今天竟然还能被这种50年前
已经被X人帮用到烂的空洞无物的口号式运动乖乖牵着鼻子走,越活越回去了{:4_128:}
KenRB 发表于 2016-7-14 16:33
知名人士就不能发表个人的意见了?这是什么逻辑?
而且推特本来就只有follow的人才看得到,并非面向不特定 …
前辈,
1.知名人士尽量不要在公开场合发表敏感意见(主要就政治方面)是基于最基本的商业逻辑。
2.敏感话题不是基于有无底气的问题。敏感话题有一特征,就是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情感,举个简单例子,我不认同某一宗教,在餐厅问一群教徒,你们干嘛不食猪肉,猪肉能吃,也很好吃啊,我只是尝试通过理性思维去解释给他们听啊,我有错吗,我无错,但刚才的话语已经伤害了一部分人的感情(就是“你很理性,但我是感性的”)。再者,不管是否5毛党,我深信,川口的言论已经引起国内一部分的模型玩家会因为个人情绪或分析问题角度不同而感到气愤或者痛心。要明白,整个社会体系不是构建在一个纯理性思维模式上的,再来个例子,点解话国内甘多合理无害的城市设施,到头来会因为民众的意愿而搁置停建呢?前辈有无深入思考过这问题的背后。世界并非1+1=2,非黑即白的。一句到尾,现实世界,你有理,都不是你大晒,不是一条逻辑思维题。
3.OK,我无知,仲裁可以单方发起。但另一个问题来了,结果我必须接受?再来个例子,我犯事,我被判有罪,我被收监,但我从头到尾都是否认控罪的,但我还是被收监了,因为表面证据供词成立了,现在不管我是否无辜,为何我被收监,因为有暴力机关在强制执行。回到南海,在无强制执行机构的情况下,我不能依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去行事吗?站在统治者和国家利益的角度,否认仲裁,很明智,我会因为几块“人工岛”的问题而放弃一个南海?还有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问题不是谁有无理的问题,是比谁Dick大的问题(军事实力)。
英国和毛里求斯争在印度洋那个XXXX岛的主权。结果永远是表面的,我们来分析下,首先,假设我们不知仲裁院是否公平正义的,那按我先前的逻辑,就结果来看有4种情况:1.收钱,但毛给钱比英多(英还可能没给);2.收钱,但毛英都没给,仲裁院依法例行事;3.收钱,但毛英都没给,仲裁院依意志行事(即考虑到自身利益,含声望);4.不收钱,仲裁院依法例行事;5.不收钱,仲裁院依意志行事。我能想到的情况就有5种,然后前辈说根据一个判决结果,你能判定仲裁院是个公平正义的机构……不敢苟同。还有就是,英国根本不用去阻碍判决结果,好简单,“根据我大英帝国的法律和国家利益,岛是我们的,有本事拿着判决书过来拿吧”。所以到目前为止,英还是实际控制着岛。
点解我话这次南海仲裁毫无意义呢,我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去判断的:
1)仲裁是否有理有据(我认为有的)
2)仲裁整个过程是否完全透明,公平,公正(我深表怀疑)
3)仲裁研究人员是否非常理性去处理研究问题(我不敢肯定,应该过关吧)
4)判决结果是否双方必须接受和执行(明显不是)
5)是否有国际执行机关强制双方接受和执行(没有吧)
6)是否有办法规避或逃避判决结果(退出《海洋法公约》就行)
上述6项有一样是负面的,该仲裁就毫无意义,或者说是一场show,当然TG会丢丢面子(经常丢面子的说……)
4.那个“沖ノ鳥礁”,同理,做做文章没实质意义,如果做文章可行,毛子早归还了土地给天朝与日本,关键还是看你实力。
5.TG处事能力超群已经不是新闻,某人不懂外交只会权术,人尽皆知,我认同。
6.那群五毛根本不是我们讨论的关键点,所以我是不理会他们的,五毛喷就喷,但川口已经影响了在国内部分模型玩家心中的形象感(商业角度啊)
最后,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是相互理解,尊重,和不伤害。人不是数学模型,无纯理性可言,能以简单讲的道理来成为交往或沟通手段?客观的永远只有眼能看到的事实,凡是个人观点都是主观的,只是角度不同,也没有对错之分。喷子骂川口,那些喷子也有可能是普通的模型玩家,他们或许只是因为情绪高涨,爱国来潮,闹着玩,跟骂爽……各种动机,何必猜测。只讲动机,不讲逻辑,处事会不灵;只讲逻辑,不讲动机,处世会不灵。所以新人类为什么和OT这么多年都不能彼此理解。
以上纯为分享与讨论,没有说教之意,仅是个人观点,无需接受,食饭去~~
这很奇怪么 吐个槽而已 而且我感觉这也是炒作的一种吧 可能他认为和他持同样观点的人很多吧 而且这在除当事方的其他地方也不算啥敏感话题吧 毕竟领土这东西总是随实力在变化的 见多了也就不奇怪了。。。
{:4_88:}现在的意大利和以前的罗马有半毛钱关系……自称继承者的两个,一个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不帝国,且已经不在了的神圣罗马帝国,一个承自东罗马帝国也已经不在了的拜占庭……如果按照历史的话……现在的意大利应该分裂成伦巴第、威尼斯、教皇国、那不勒斯、西西里和撒丁
而苏联本来就是共和国联盟,统治法理源自各个加盟国的GCD都受苏联GCD领导
alive12th 发表于 2016-7-14 19:30
前辈,
1.知名人士尽量不要在公开场合发表敏感意见(主要就政治方面)是基于最基本的商业逻辑。
2.敏感话 …
不不不,你没有搞明白问题的本质。
我在LS已经说过了,推特并不是什么“公开场合”。
川口说得极端点只不过是在自言自语,他没有能力把自己的推文强制推送到你们的手机上,
能看到他的“自言自语”的只有那些自己主动去跟他推的人。
发推这一行为本身的受众是相对固定的,且有“都是乐意听我说话的人”这一前提,
并不包含特意要说给“不特定多数的大众”听的意图在内。
更何况推特在兲朝大陆是被墙的,因此川口就算发表的言论再偏激,
也不可能包含任何要“说给大陆玩家听见”的意图。
因此这和你举的跟绿教徒去说“何不食猪肉”的例子完全是两码事。
所以问题的本质不是川口说了什么,因为除非这话是他来兲朝参加活动时特意说的,
否则他在墙外某个不存在的SNS上无论说了什么,在“正常情况下”都是不可能传到墙内来的,
而恰恰是有某些明明是自己主动翻墙去跟他推的,
却特意要把他的推截了图还要配上狗屁不通的所谓“翻译”拿回墙内大肆扩散,
这些自称的所谓兲朝“爱国模友”才是真的不知是何居心。
换言之,川口并没有“恶用”他作为名人的影响力,反而正是那些不怀好意的炒作者在借刀杀人,
企图利用他的影响力来传播有利于自己的某些价值观。
所以,在这桩事件上,川口不是加害者,而恰恰是俗称“狩猎名人”的受害者。
KenRB 发表于 2016-7-14 21:32
不不不,你没有搞明白问题的本质。
我在LS已经说过了,推特并不是什么“公开场合”。
川口说得极端点只不 …
推特跟微博一样,就是公众场合,关注即可观看,各种名人推特言论天天上新闻呢。所以在上面说敏感话题在商业圈里通常不明智(你或许讲道理,但是你伤害了别人),当然他表达他的政治立场,是他的权利,没有“错”,掉粉而已。
从结果上来看,他的言论就是被国内的人看到了。而且谁传播的其实不重要,他言论是否恰当,是否“正直”,并不会因为传播的人有“不良居心”而改变。
此外,普及一下:仲裁是双方的,一方拒绝,即没有约束力。然而从政治角度讲,它的判决有法律基础,等于请了个专业律师公开分析案件,即使中方拒绝,也还是给了中国一个下马威。
我对LS的人们真是无语,有人一口一个”兲朝”的说着,就不知道先让对方改口吗,都不是中国人?虽说古同”天“,但我想我没有过分解读吧,至少我和日本人或是美国人等说话,不会先说“鬼子”等词,能先麻烦你改口吗,我可不想出章。川口在这件事上确实是守害者,就如同毕福剑一样,不过那也不值得可怜。背后说了做了会惹人不高兴的事,哪怕说得对,做得对,别人不高兴甚至起了摩擦也是活该吧,要怪也只能怪传的人,更何况只是没什么错,甚至有错。补充说下常设仲裁院老是老,但现在无法和联合国国际法院比,而且那个临时仲裁庭和常设仲裁院也就只有“半毛钱”关系,难道不是“莆田系”。最后就红字说说吧,历史依据与法律依据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我想除了日本人不会有人认为日本因为占领能东南亚一段时间就对东南亚拥有历史性权利,德土也不会认为对欧洲有历史性权利,中国也不认为拥有对越南的历史性权利,历史性权利也不是占领了1段时间就能拥有的。
这帖子看完就感觉有些傻逼就是看了点百科就以为自己啥都懂了
KenRB 发表于 2016-7-14 21:32
不不不,你没有搞明白问题的本质。
我在LS已经说过了,推特并不是什么“公开场合”。
川口说得极端点只不 …
似乎没有搞明白问题本质的并不是我啊……
1.“我在LS已经说过了,推特并不是什么‘公开场合’。”这不紧要,因为“公开场合”有它的定义,你承认与否是你的个人问题。客观事实就是推特是公开场合。
2.“川口说得极端点只不过是在自言自语”,公开场合发文的意图改变不了对公众影响的结果,还有,你怎么知道川口在自言自语?我们不能明确他的动机,也可能他就是打算伤害我们华人模友的感受;“他没有能力把自己的推文强制推送到你们的手机上,能看到他的‘自言自语’的只有那些自己主动去跟他推的人。”首先,这是个信息发达的世界,基于这点,我都懒得解释了…再者,关注他的人里面,无华人?无华人模友?无中国人?无中国模友?前辈你在他粉丝页面全核对过了?好,我现在假设都没有,但不要紧,有各种方式有能力令川口的推会送到我们面前,就结果而言,我是对的,因为我们确实看到他的推。
3.“并不包含特意要说给‘不特定多数的大众’听的意图在内”。还是那句,你咋知道?我现在立个坏心眼,扮演一个黑暗版川口(别当真):TM的,现在老子就是伤害一波我的天朝模友粉丝,就发南海新闻刺激一下!!我们不能从表面就看到动机和意图。还有那个“不特定多数的大众”,在公开场合说话,等于和公众说话,啥是公众?你可以理解为全世界的人。
4.天朝有墙,是有…不可以翻吗……而且,有墙与否对公开场合没影响,举个例子,看看香港那个 何韵诗 吧。
5.那个“不食猪肉”的例子呢,可能我理解不清前辈的意思,与问题有点出入,因为我完全无意识到关键点竟然落在了“推特并不是公开场合”的纠结上……我主要想表达,理性不是人与人之间沟通交际的唯一标准。你自认为理性地认为一名公众人物理性地不带特殊意图地发表了一个言论,基于你自己的理性分析,这言论没什么特别。OK,无问题。但别人怎么看有别人的一套方式,正如我上述的,可能因为情绪高涨,爱国来潮,闹着玩,跟骂爽……各种动机,各种感性,各种理性,各种不理性等等。我也可以来个理性分析,我自认为理性地认为,川口在利用舆论来测试国内对“川口”这品牌度,顺便借事件提升下知名度,好让未来能在大陆搞点活动,捞一把,事件闹大了道个歉就行了……皆可。关键要明白,为什么一个普通的嘎仔(广东广府话地区对日本人的称呼)发个推不会传到我们这边,一个川口发个推就传来了呢?就是因为他是公众人物!要注意公开场合说得每一句!!
6.“问题的本质不是川口说了什么”,这点建议大家先保留一下。我之前强调人与人之间有一点是不伤害,我们是难以自行判断得知自己的言论或行为是否伤害了他人。加上川口身份特殊,是公众人物,应该避免出现任何一个对他人感受造成伤害的情况,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的机会!所以回到我的观点就是一直强调的,知名人士尽量不要在公开场合发表敏感意见。
7.是何居心不紧要,正如LS网友说的,“从结果上来看,他的言论就是被国内的人看到了。而且谁传播的其实不重要,他言论是否恰当,是否‘正直’,并不会因为传播的人有‘不良居心’而改变。”如果按照前辈的逻辑,意思就是,我在一条小巷里虐待了一个兔子,假如事件不曝光,我就没有虐待兔子,没有伤害到某些爱兔人士的感受。如果曝光了,怪就怪告密者,我根本没打算伤害爱兔协会成员的感受啊,我都是在小巷里虐待它的,又不是在你们面前直播。(……)
8.不是说川口一定就是加害者,但不管他言论意图如何,已经造就了一个话题——“川口名人就南海事件发表的言论伤害了部分中国模型玩家”,这已经构成了一个客观事实,即使他不是加害者,也已经不自觉地成为了事件的参与者。
综上,1)知名人士尽量不要在公开场合发表敏感意见,2)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是相互理解,尊重,和不伤害。~~
passacaglia 发表于 2016-7-14 23:54
推特跟微博一样,就是公众场合,关注即可观看,各种名人推特言论天天上新闻呢。所以在上面说敏感话题在商 …
深表认同。
还有,感谢科普,指出“仲裁是双方的”~~
此处应该有此图!
Young 发表于 2016-7-15 14:10
此处应该有此图!
不应该是金属傻子那摸着老太婆吗!(╯`皿′)╯(┻━┻
alive12th 发表于 2016-7-15 14:03
似乎没有搞明白问题本质的并不是我啊……
1.“我在LS已经说过了,推特并不是什么‘公开场合’。”这不紧 …
诚然如你所说,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而信息的流向和扩散方式常常不受我们控制,
尤其是名人,更是不知何时何地任何琐事就会被人拿出来曝光,
你在公厕里哼几句小调说不定就会被人录下来传到网上,
在饭店吃顿饭、路过书店翻翻杂志说不定你点过的菜、看过的书目等等
就都会被店员爆到网上然后被人评头论足。
那你是不是又该说,因为你是名人,你做的任何事都有可能曝光在网上给全世界任何人看到,
所以你在饭店吃饭时也绝不应该点猪肉,因为某个店员在网上爆出来的你的点菜单
指不定就会被哪个绿教徒看到把人的情感”伤害”了?
照你说的,全世界但凡是小有点名气的人,是不是就全得在戒备森严完全隔音的小房间里,
面对严格甄选绝不会把听到的内容转发一个字到外界的听众时这样
能对自己发出的信息流向100%可控的情况下方才有发言的资格咯?
按你的逻辑,川口不能排除自己的follower里有兲朝人的可能性
(我们姑且先不去谈兲朝人是否就一定会被他的言论“伤害”),
也不能排除自己发的任何推文都有被人截图加工传回墙内的可能性,
所以就不能否定他有要故意伤害兲朝人民感情的意图,
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有罪推定。
换句话说,你拿着串里脊肉在街上边走边吃,虽然你认为自己并非走在回民聚居区自觉没啥问题,
但是你仍然无法100%排除你吃猪肉的场景会被偶然出现在回民聚集区外的回民看见,
也无法排除有人会故意拍下你吃猪肉的照片回去在回民群体中传播的可能性,
所以我也可以说你就是在故意伤害回民的宗教感情咯?
另外,对新闻时事的吐糟和虐待动物能相提并论?
虐待动物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对新闻时事吐糟不管他是吐正吐歪,
不仅不违法更是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
这俩能强行混为一谈?说得难听点你这已经是在恶意偷换概念了。
还是说,小将们只是单纯在嫉妒别人能享受到自己没有的自由?{:4_102:}
KenRB 发表于 2016-7-15 15:15
诚然如你所说,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而信息的流向和扩散方式常常不受我们控制,
尤其是名人,更是不知 …
前辈和 alive12th 的分歧在于“推特是否一个公开环境” ,然后从结论来说我是支持alive12th的。这分开两个方面的原因:
1.从中国环境来看,川口本人来了这么多场公开展会,签了这么多名,他本人应该做好了在中国“成名”的准备。自然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中国有墙?拜托,无论是TG还是日本人都知道我们会翻墙这件事。就像PMGO锁区一样,起码在做一件事之前想好牵连到的一切人和事,要不然当初就别来中国做展会嘉宾。
2.从日本环境来看,作为一个“爱国”日本人发这种言论也属于正常。但他是公众人物,无论是不是有心人士还是无心转发,川口本人也要想到一传十,十传百的后果。在不确定发布来源的情况下这是绝对有可能出事的。说不定这是他邻居不爽他而恶搞的后果;也说不定我们没什么反应,反倒B社明天就要炒他鱿鱼。
言论传播是肯定的,结果有许多种,但负责的人是他自己。一般人也就是在群里说两句当笑话,但一旦有名气了就得三思而后行。否则经纪人和形象团队就得失业了
kesselring 发表于 2016-7-15 02:24
这帖子看完就感觉有些傻逼就是看了点百科就以为自己啥都懂了
我也认为是这样{:4_125:}
有件事值得说一下,貌似在这些可能引发争议的言论发出的当天晚上,川口就删除了这些推文,连同几条谈论日本国内政治的推特一起删除了。。。现在再去川口的推特,基本只剩模型相关的东西。。。
KenRB 发表于 2016-7-15 15:15
诚然如你所说,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而信息的流向和扩散方式常常不受我们控制,
尤其是名人,更是不知 …
怎讲好呢,前辈的意思,其实我是明白的,可能是前辈没理解我的意思。
前辈的意思是:既然不是违法的事情,你就有权利去做,且有自由去做。做出来如果会让别人受到伤害,是他的事,不关你事,你只是按照你的意愿去干而已,没别的意思。(有错指正吧)
我的意思是:既然不是违法的事情,你就有权利去做,且有自由去做。做出来如果会让别人受到伤害,就尽量不要做(这是站在做人的角度;站在商业的角度,就是千万不要做)。
其实这里涉及一个哲学和价值观的问题,本人的阅历和学识尚浅,不深入探讨了,就抛个命题出来吧:在合法的情况下,我有权利有自由做任何一样我想做的事情,但在有可能伤害到别人的情况下,我是否会继续做?(这问题取决于个人的价值观,没有错对之分)
从头到尾,我没有说过川口这么做是错的,也没有说你不能这么做,你也有权利有资格这么做!只是说作为公众人物应当尽量避免说些敏感话题(让他人受到伤害),务必请注意我的字眼。加上强调过只是个人观点,并不是说我说的就是真理。还是那句,只讲逻辑,不讲动机,做人处世会不灵(当然,每个人的处世原则不同,有的人喜欢一个人,比较遵从自己的内心,也不太想在现实世界与他人有过多的交往,朋友多少也没关系,这就另当别论了)
1.关于某宗教的那个例,本人可能举了个让人误解的例子,其实我是想表达凡事不能只从理性或逻辑去应对。既然前辈提到,就说说吧,希望把误解化掉。
我没看过教义,所以先假设:向某教徒展示食豚是一种侮辱或不尊重行为。如果根据这假设,那么如果你自己把食豚照po上网,就是一种不尊重行为,因为你向公众展示了(我猜: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展示食豚应该不构成不尊重的)。
还有,这里前辈偷换了概念。【川口→公众】不等同【我食豚→被拍照→公众】,正解为【我食豚→公众】,是自己po,“某个店员在网上爆”是别人po上网(公众),如果是别人po你食豚,那就不是你在伤害了。
“能对自己发出的信息流向100%可控的情况下”这个看个人吧,有些公众人物确实会因为形象问题严格把关的,至于“发言的资格”……肯定是有,请前辈不要歪曲我的观点,我没说没这资格,没这权利,没这自由……尽管会伤害到别人,你也是能够这样做的。
2.前辈提到一个关键点,“被人截图加工”,这就是别有用心。但这有个大前提,就是川口的语句被改动过。那有吗?我在组织的群里得知后,便爬了过去看推,字句没错,没P过。但那翻译是否加工,见仁见智,毕竟不是个个都学过日语,也不是个个水平都N1、N2。
至于“有罪推定”的话,这对我的指控有点大……川口无违法,何来罪?我当时只是说是伤害国民情感这件事的参与者而已(这里也有个前提,“伤害了”,没伤到任何一个人的感情,就不构成改事件),我这不叫有罪推定,叫合理怀疑(请前辈不要滥用专业的法学字眼……)。请不要再曲解我的意思,川口没犯罪,完全可以这么做。
那个“故意伤害回民的宗教感情”的话。沿用上述假设:展示食豚是不尊重行为。先来复述一下【我食豚→被某民拍照→某民聚居地】,那就不是我在故意伤害啦……再来,我食豚被某民看到,那对不起,也不是我故意做出伤害行为,虽然已经对那民构成了不尊重行为。
那么关于意图,还有两个问题,1)被他人怀疑是故意的;2)我是否故意。前者毫无疑问,肯定会被怀疑,就好像很多人怀疑川口发文的意图;后者,我是否故意只有我自己知道,毫无意义。既然前辈举得出这个例子,就应该很明白我为什么说“应该避免出现任何一个对他人感受造成伤害的情况,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的机会!”原因很简单,别人可以就你已经做出的伤害行为作出合理怀疑,至于你的意图已经不重要。当然,你也大可不用理会别人感受就是了……
3.另外,那个“虐待动物”的例子呢,又产生误解了,我的锅,其实当时我只是想表明,行为做出之后,性质不会因为是否被公诸于世而产生改变,做了就做了,吐糟了就吐糟了。所以实在无偷换概念之意,只是前辈把重点落在了“行为的内容上”,忽略了我的则重点。我换个说法吧,我偷偷向A妹子表白和示好,A妹子和A君是情侣,关系和谐融合,但这次撬墙角A君不知道(假设受伤害的只会是他,且他永远不知道),那么我这个行为是否算个伤害别人的行为呢?(其实这问题可以上升到哲学层面去讨论,当然,我没这个水平……也没这必要)但如果撬墙角被曝光,A君知道了,那基于已经伤害了他人的情况下,我还可以继续求爱的,因为恋爱自由,且撬墙角不犯法,那我求爱A妹子这行为好不?这见仁见智,你问我的话,我认为不好,因为会伤害到A君。同理,如果川口问我,po文好不?我会建议他不要,作为公众人物应当避免出现任何一个对他人感受造成伤害的情况,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的机会。当然,如果文前辈的话,你应该会说,可以啊,虽然你是个名人,但也是普通人,我们有言论自由嘛,发表一下个人看法没问题的(我猜的,说错打我吧…)。
要明白,我给出的只是一个指引,并不是标准。请不要加以极端化~~
说个讨论外的话题。
前辈应该不是从事法律事务相关行业的,而是从事专业技术类的人员,并且是理工科背景的?
别介意我这么问,无冒犯之意,因为我是心理学相关的,习惯了从交谈中推断一些事物,职业病……(当然,可以无视这无聊的问题……)
最后,点个题吧,毕竟这里是讲高达的。——
只有彼此理解、尊重、不伤害,NT和OT才能携手共创UC的新时代!!!~~
Young 发表于 2016-7-15 14:10
此处应该有此图!
∑(゜ロ゜;)~~
对了,为什么现在不见了那些MS方块头的表情